关键词: 特岗教师
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
第三章 刑法
21、主刑和附加刑的适用原则分别是什么?
主刑只能单独适用,附加刑既可以单独适用,也可以附加适用。
22、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?
(1)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应当宣告缓刑。
(2)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23、不适用死刑的对象包括哪些?
(1)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;
(2)审判时怀孕的妇女;
(3)审判时已满 75 周岁的人(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)。
2024年特岗教师官方微信客服
>微信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,添加
客服老师微信领取
手机登录下载
长按识别,即可下载
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,即可添加
山香官方微信客服
微信长安识别添加
获取1对 1备考指导服务
历年试题0元下载
6大学科,100套试题
学练结合,查漏补缺
测测你是否适合当老师
学历年龄分析,资格证书分析
报考地分析,历年考情分析
(c)2008-2023 招教网 ©版权所有